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審批局,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50號,以下簡稱《規定》)已于2023年6月29日公布,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規定〉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23〕103號)要求,認真抓好《規定》的貫徹實施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依法實施人力資源服務行政許可和備案
(一)優化行政許可服務。各級行政審批實施部門要深入落實《規定》關于進一步放寬行業準入條件的具體要求,準確把握職業中介活動業務范圍、專職工作人員數量及相關證明材料類型,不得增加或附加許可條件及材料。全面貫徹《關于進一步做好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告知承諾制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3〕176號),規范實施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告知承諾制,結合本地實際,及時調整完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告知承諾辦事指南、告知承諾書,并利用多種渠道公開公布。嚴格審核受理條件,規范審查與決定程序,由市場主體自愿選擇申請許可方式,對于按照告知承諾制申請許可的,應經形式審查后當場作出許可決定,并將信息同步推送至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二)依規開展行政備案。按照《規定》有關要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行政備案工作程序和實施細則,指導督促符合條件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時進行行政備案。準確掌握行政備案的業務范圍、基本流程及時限要求,明確機構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服務范圍等備案事項內容,通過政務服務大廳(窗口)和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公示相關信息。對備案事項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當場出具載明具體內容且規范清晰的備案憑證。及時更新和完善備案工作臺賬,全面準確記載備案事項有關內容。嚴禁擅自增設行政備案事項或相關條件,加強監督檢查,堅決清查和防止以備案之名行許可之實等問題。
(三)做好設立分支機構報告工作。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指導開辦分支機構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明晰設立分支機構書面報告中應當載明的具體內容。在收到完整規范的書面報告后,當場為服務機構出具設立分支機構書面報告收據(一式兩份),載明書面報告的名稱等四項內容,并由經辦人員簽名或加蓋經辦單位公章。要建立完善分支機構設立信息臺賬,有效記載分支機構設立情況,妥善留存書面報告收據底聯。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跨轄區變更住所的,遷入地與遷出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按規定做好信息互通、材料交接等工作。
(四)扎實推進便民服務。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行政審批實施部門要建立健全信息反饋共享機制,更新完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檔案和臺賬,動態梳理、實時掌握當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基本情況、業務范圍、許可證發放使用及開展服務活動狀況,為規范實施許可備案、增強便民服務效能提供有力支撐。對于可以通過政務信息共享獲取的材料,不得要求市場主體提交,并逐步拓寬通過政務信息共享方式獲取申請材料的范圍。廣泛推行當場辦結、一次辦結、限時辦結等制度,更好實現集中辦理、就近辦理、網上辦理。依法公開申請許可和辦理備案的材料目錄、辦事指南、聯系人和咨詢監督電話等信息,及時向社會公布相關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名單及其變更、注銷等情況,并提供查詢服務。
二、全面提升人力資源服務規范化水平
(五)強化招聘服務管理。督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嚴格履行招聘信息審查主體責任,建立完備的招聘信息管理制度,依法對用人單位發布招聘信息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不得發布包含歧視性內容的招聘信息和設置限制人力資源流動的條件,不得以人力資源供求信息收集與發布的名義開展職業中介活動,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實現權責一致。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依法通過校驗企業銀行結算賬戶等途徑,確認經辦人員與用人單位的委托關系。督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建立和完善舉報投訴處理機制,依法暫;蚪K止為存在虛假招聘等違法活動的用人單位提供有關服務,并履行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有關管理部門報告的義務。
(六)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指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建立健全個人信息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監測預警等機制,采取必要措施防范盜取、販賣、泄露個人信息等違法行為。督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照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的原則處理個人信息,限于實現求職招聘目的最小范圍收集必要個人信息,按要求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個人信息保護情況定期自查和日常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泄露個人信息及商業秘密的安全隱患。指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全穩妥處置確需向境外提供在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及重要數據。
(七)規范人力資源服務活動。指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加強內部經營和服務制度建設,建立健全服務臺賬,如實記錄相關信息并保存待查。督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嚴格落實開展舉辦招聘會、人力資源供求信息收集和發布、人力資源培訓、人力資源服務外包等服務的有關規定,提升合規經營、規范服務水平。指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規范收費,不得向個人收取明示服務項目以外的服務費用,杜絕以各種名目誘導、強迫個人參與貸款、入股、集資等活動。督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公平競爭,重點關注和及時整治擾亂人力資源市場價格秩序或采取壟斷、不正當競爭手段開展服務活動等行為,營造競爭合作、共同發展的良好行風。
三、著力推進強管理和促發展有機結合
(八)形成綜合監管合力。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行政審批實施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和“權責統一”的原則,明確監管職責分工,完善審管銜接工作機制,常態化開展信息互通共享、問題難點調處等工作,做到審管聯動、無縫銜接,防止“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等問題,杜絕出現監管“真空”,有力提升審管工作效能。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認真落實《規定》要求,結合工作實際,明確監管職責,準確把握在作出行政許可或辦理備案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管轄區域外從事違法活動、出現爭議情形時管轄權的具體劃分,合理認定直接管轄和指定管轄情形。主動加強與市場監督管理、公安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強化監管信息雙向反饋和案件聯合處置,大力凈化人力資源市場環境。
(九)持續加強日常監管。健全事中事后監管機制,強化跨部門聯合監管,優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方式,逐步建立監管風險分析研判、市場主體警示退出等監管機制,探索實施信用管理、智慧管理等新型監管制度,加強監管信息共享和問題交流,推行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服務。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持續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緊盯重點領域、關鍵節點,依法打擊“黑職介”、亂收費、虛假招聘、泄露個人信息、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暢通對機構的舉報投訴渠道并及時處置到位,依法實施撤銷或注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建立健全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信用評價制度,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信用數據和失信情況等全部納入誠信建設體系,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切實保障勞動者等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十)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落實人力資源服務領域“放管服”改革要求,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不斷激發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創新發展活力。注重培育壯大人力資源服務力量,做強做優河北人力資源服務領軍骨干企業,發展“專精特新”人力資源服務企業,推動行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強化市場引才功能,鼓勵引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規范開展或有序承接政府轉移的就業服務、人才引進等項目,加大政府購買人力資源服務力度。加強人力資源市場誠信體系建設,開展人力資源服務誠信示范機構評選,選樹推廣誠信服務典型。推進人力資源服務京津冀區域協同地方標準修訂,鼓勵支持各地探索制定人力資源服務地方標準和產業園服務標準,加大宣貫力度,促進我省人力資源服務業持續擴大規模、增強服務能力。
四、強化組織保障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兑幎ā窞槿肆Y源服務機構從事人力資源服務活動提供了基本依據和準則,是健全人力資源市場法規體系的重要舉措,是規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相關活動的有效手段,對推進高標準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建設、保障勞動者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合法權益、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和優化人力資源流動配置具有重要作用。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行政審批部門要充分認識《規定》施行的重大意義,切實高度重視,層層壓實責任,強化督導調度,提升工作質效,不折不扣抓好《規定》學習宣傳貫徹工作。
(十二)強化管理能力。以貫徹實施《規定》為契機,加快推進人力資源市場管理信息化建設,全面建成運行人力資源市場管理信息系統,逐步構建日常管理信息化、政務服務便利化、監管發展一體化格局。指導本地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協會完善行業自律規范,加強對會員單位的監督引導和對從業人員的管理培訓,促進行業規范發展水平提升。強化底線思維,全力防范化解人力資源市場秩序、招聘會安全等方面風險隱患,第一時間發現和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牢牢守住安全底線。
(十三)開展學習宣傳。準確把握《規定》主要內容,以各地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工作人員、人力資源服務行政事項經辦人員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業人員為重點,利用集中培訓、線上培訓、座談研討等形式,全面系統學習《規定》主要內容,不斷提升業務水平和服務效能。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媒介,面向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用人單位、行業協會開展宣傳宣講和政策解讀,提高《規定》實施知曉度,提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守法誠信意識,增強勞動者運用法規做好安全防范、進行自我維權的能力。主動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社會預期,為《規定》的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各地在推進《規定》貫徹實施工作中的成效、典型做法、有關問題及建議,請及時反饋。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2023年8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